周煜林回头看了眼凌数,眼里是刺骨的冷意,一字一句:“不吃了。他家的饭,我吃着反胃。”
靳修竹皱眉,他打小就认识周煜林,周煜林的性格一直很温和,哪怕是生气,也很少说伤人的话。
这还是头一回,看到周煜林露出这么有攻击性的一面。
看样子,是被彻底惹毛了。
靳修竹刀了一眼凌数:“你把他怎么了。”
凌数只说:“没什么。我跟他之间的事。”
周煜林冷哼一声:“哥,你以前经常告诫我,靳修臣不是好人,让我小心。”
“现在我把这句话还给你。”
又看向凌数:“以后我在的地方,你最好别出现。我们互相拉对方进黑名单吧。”
周煜林临走前,带着一点发泄的力道,把门哐咚一声摔上的。
这天,周煜林一个人在寒冷的大街上走了很久。
醒醒脑子。
等天色逐渐暗沉时,他整个人已经平静。
大概是,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太多,变故太大,周煜林的承受能力提高了,这种事,他也只用了那么几个小时,就收拾好了自己。
回到家,周煜林还没进门,就听见院子的角落里,哐咚一声巨响。
他放轻了脚步找过去,就看见,明黎正面向墙壁,背对着他。
一只手抵在墙上,指关节已经破皮流血了,另一只手正握着电话在讲。
明黎:“我说了我不愿意!听不懂吗!”
“非得把人往死里逼?!”
“随你们折腾吧,我不去就是不去。我有喜欢的人,你们休想在结婚这件事上逼我。”
电话被挂断,但明黎却僵硬地杵在那儿,很久都没动。
周煜林犹豫着要不要出声时,面前的男人突然转身,发泄地狠踹了一脚墙根。
明黎胸膛剧烈起伏着:“都是利欲熏心的饿狼!没他妈一个好东西!”
周煜林半张着嘴,微讶。
认识明黎这么久了,这是他第一次,看见明黎这么失态的样子,也是第一次听见明黎带脏地说话。
大概,是真的被逼到绝境了。
一时间,周煜林有些心疼。
估计明黎也不愿意被人看到这幅样子。
周煜林正要装作什么都没看见,悄没声地离开时,明黎忽然瞧见了他。
气氛默然
好一会儿,明黎才勉强露出一个笑:“都看见了?”
周煜林:“嗯。”
明黎叹息一声:“看来师哥的好形象,是要败坏在今天了。”
周煜林摇头:“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难事,发脾气很正常。师哥对自己要求太高了。”
紧绷的神经,因为周煜林的这番话松懈了些,明黎随便在屋檐的台阶上坐下,望着半空也不说话。
周煜林陪着他坐下:“师哥要是心情不好,可以跟我聊聊。”
明黎安静片刻,嗓音疲惫:“好累啊……”
“我以为这么多年了,我都已经习惯这种窒息的生活了,没想到还是觉得累。”
周煜林:“如果是不好的生活,就不要去习惯它,一旦习惯了,人创造和寻找幸福的能力,会降低。”
“就好像被压弯了腰的麦子,它习惯了弯腰,那它的顶端就注定只能面朝黄土,很难再晒到太阳。”
明黎偏头看他,眼睛逐渐眯起,随后缓缓勾起一个笑:
“要不要听听师哥的故事?我觉得,你应该不会可怜和同情我,所以我愿意跟你讲。”
周煜林就是有那样的魅力,让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伤疤和脆弱,不用担心被他看不起。
而且相处越久,明黎越觉得这个人,像一坛醇香厚重的酒,越品越有滋味,让人回味无穷。
周煜林:“好。师哥说吧,我听着。”
明黎:“你注意过我平时怎么拿筷子吃饭的吗。”
周煜林简短回忆了下:“嗯。师哥喜欢把筷子拿得很短。”
寻常人吃饭,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,但明黎不同,他喜欢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,几乎快靠近吃饭的那一头了。
第一次看见的时候,周煜林还问过,这样拿筷子夹菜,不会不方便吗,还容易被饭菜的热气烫到,当时明黎只是笑了笑,没回答。
明黎看向远方,视线变得飘忽:“我小时候就爱这样拿筷子,因为那时候人小,家里父母为了追求美观和优雅,筷子是用金银打造的,又粗又滑,我拿不动,于是只能拿下面一些。”
周煜林了然地点头。
明黎:“然后父母就说,我这样拿筷子不优雅,在外人面前吃饭,会失了明家的体面,他们就训练我,一定要逼我按照他们的心意拿筷子。”
明黎:“每次吃饭,就让管家拿一把戒尺在我旁边站着,只要我拿筷子的姿势不对,就打手。”
“起初的时候,一顿饭下来,手都被打红了。再长大一点,我终于学会了正常拿筷子,挨的打就少了,但这个规矩,一直被保留了下来。”
“直到我二十岁,在家里吃饭,还是会有管家拿着戒尺站在我身旁。那种窒息的感觉……”
周煜林听完,心情复杂地叹了口气。
拿筷子只是一件特别微小的事,小到平常人都没注意过,但明黎尚且被这么严格地规训,其他事可想而知。